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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,我錯怪女孩了

她是簡單、誠實、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,

談過多次轟轟烈烈戀愛的她,看過、聽過許多案例、也經歷過許多,

 

她說:

我從來不想靠著別人,也不要妥協,我想要真正的、純粹的愛情。

就算人們都說那種東西稀少的就像幾乎不存在。

 

想起一位版主說到愛的本質:

愛情愛的就是這個人,不是她/他的性別,只要她可以幸福就好。

  

楊丞琳在微電影裡的片段:

我原本以為能給我幸福的人 就是我愛的人

我也一直認為 你就是我要的幸福

直到你跟我開口求婚的那一刻

我才發現 我騙不了我自己

不是能給我幸福的人 就是我愛的人

而是我愛的人 才能給我要的幸福

我喜歡你的 單純 善良

對不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直到這一刻我終於明白女孩所說、所追求的一切,

她說5/1約會之後感覺就慢慢消失了

如同電影般,那天我帶著她去挑對戒,最後並沒有挑成。

分手的電話,她也是一直說對不起,說還是很喜歡我、覺得我很可愛,

跟Movie 對男主角說的一樣

只是女孩沒有對我說出:「我不愛妳」而已

怕我無法承受這殘忍的事實。

 

這段時間,我承受著放不下這段感情的傷痛,也確實不甘心、又恨,

女孩曾說:「很多情感的傷痛其實都是不甘心,而要戰勝自己的不甘心,眞難。」

我想,在那一刻她知道我不是她愛的人,原本以為愛的人,其實不然,感覺不會騙人。

 

女孩使我學習什麼是愛

她說:「愛一個人是希望對方幸福的,即使這幸福不是我給的也好。」

真的,直到這一刻我真的明白了。

內心也真的舒坦了,曾經我們短暫的相遇,這是「好的事情」。

 

我想,再過不久我就能從7分降到2分了(走出傷痛的自我評分,10分痛苦至極;0分走出傷痛)

但是我好像無法再與她碰面了,是不是不見、不要聯繫,反而比較好?

我想,我心裡已經有答案了。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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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程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