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,我錯怪女孩了
她是簡單、誠實、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,
談過多次轟轟烈烈戀愛的她,看過、聽過許多案例、也經歷過許多,
她說:
我從來不想靠著別人,也不要妥協,我想要真正的、純粹的愛情。
就算人們都說那種東西稀少的就像幾乎不存在。
想起一位版主說到愛的本質:
愛情愛的就是這個人,不是她/他的性別,只要她可以幸福就好。
楊丞琳在微電影裡的片段:
我原本以為能給我幸福的人 就是我愛的人
我也一直認為 你就是我要的幸福
直到你跟我開口求婚的那一刻
我才發現 我騙不了我自己
不是能給我幸福的人 就是我愛的人
而是我愛的人 才能給我要的幸福
我喜歡你的 單純 善良
對不起
直到這一刻我終於明白女孩所說、所追求的一切,
她說5/1約會之後感覺就慢慢消失了
如同電影般,那天我帶著她去挑對戒,最後並沒有挑成。
分手的電話,她也是一直說對不起,說還是很喜歡我、覺得我很可愛,
跟Movie 對男主角說的一樣
只是女孩沒有對我說出:「我不愛妳」而已
怕我無法承受這殘忍的事實。
這段時間,我承受著放不下這段感情的傷痛,也確實不甘心、又恨,
女孩曾說:「很多情感的傷痛其實都是不甘心,而要戰勝自己的不甘心,眞難。」
我想,在那一刻她知道我不是她愛的人,原本以為愛的人,其實不然,感覺不會騙人。
女孩使我學習什麼是愛
她說:「愛一個人是希望對方幸福的,即使這幸福不是我給的也好。」
真的,直到這一刻我真的明白了。
內心也真的舒坦了,曾經我們短暫的相遇,這是「好的事情」。
我想,再過不久我就能從7分降到2分了(走出傷痛的自我評分,10分痛苦至極;0分走出傷痛)
但是我好像無法再與她碰面了,是不是不見、不要聯繫,反而比較好?
我想,我心裡已經有答案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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